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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帝国为什么集权,波斯帝国加强中央集权措施

来源:解雕侠 编辑:JDX22 时间:2023-01-05 14: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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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古典和波斯帝国的文献出发,讨论了其统治方式及其特点,指出波斯大帝掌握着一切重要的官职任命和财政资源,在书信中指导着属省总督的管理,从而控制着贵族的命运,具有专制自居的意义。 但作为波斯国王,国王权力的行使多取决于国王个人的能力和意志,他从中央到地方缺乏一贯的官僚体系支持,总督在军事、内政和对外政策上几乎是自主的,很少受到国王的具体干涉。 另一方面,在地方共同体中,国王和总督在法律上拥有无限的权力,其命运有时受国王和总督的左右,但在日常管理中,它们基本上是自治的,从而使波斯帝国统治中国国王的专制和地方自治具有合作的特点,两者的命运这种现象的产生,与古代国家的统治能力和波斯作为征服帝国的作用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波斯帝国的中央集权基本上还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实际政治运作需要更有效率的地方自治。

在许多中国世界古代史家的观念中,至少在大流土改革后,波斯帝国是典型的专制主义王权统治的国家。 权威《世界上古史纲》认为,大流士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加强中央集权,实现专制统治”,把省作为“专制君主对被征服地区直接统治和压迫剥削的单位”。 李铁匠从波斯人历史发展的角度解释波斯帝国的专制,说:“囊括整个古代近东的奴隶制大帝国。 原来的行政管理机关注定要灭亡。 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决不因巴尔迪亚被杀而停止。” “大流士通过改革国家行政机构,将全国的行政、军事、监察、司法权力集中到国王一人手中,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 ”并把薛西斯以后军政分治原则的破坏和王位继承法的缺失作为波斯帝国中央集权衰落的重要原因。 流行于中国的吴于廑、齐世荣总编辑《世界史》 (古代史篇上卷)也认为,大流士的改革“建立了君主专制,加强了国王的权力,调整了国王与贵族的关系”。 笔者自己也认为波斯帝国是典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帝国。 ( ) )为

必须承认,关于古波斯专制的公众形象,不仅仅是从近代开始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古波斯和希腊留给我们的遗产。 波斯国王自己是帝国的统治者和立法者,主张军队和行政权属于国王,政令在全国通行。 大流士在自己的碑文中说:“我统治了他们,他们向我进贡。 我命令他们的一切由他们执行; 我制定的法律,他们也遵守。 ”他的儿子兼王位继承人薛西斯的说法几乎一字不差。 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波斯人》已经把波斯王薛西斯的专制政体和希腊城邦的民主政体作为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制度对立起来。 希罗多德的历史也把那场冲突作为波斯人奴隶制和希腊人自由、责任的对立。 大流士政变后,在讨论波斯应该采用什么政体的争论中,大流士支持的君主制也以国王独自掌权为特征。 据此,强调希腊人的东方主义不过分赋予古人现代色彩。对于希腊人来说,波斯确实以专制君主制为基本特征。 亚里士多德认为野蛮人比希腊人更富有奴性,而亚洲人尤其富有奴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他对波斯帝国的印象。 近代以来,黑格尔关于东方只有一个人的自由,希腊和罗马部分自由的理论,以及西方的殖民主义传统,都深深地渗透到了波斯专制必须相应地受到批判和蔑视,必然走向衰落的观念之中。

但是,这样的说法在现代西方学者中似乎并不流行。 奥斯特的《波斯帝国史》长期以来一直是西方学术界关于波斯帝国的标准著作。 作者在书中多次论述波斯王的权威,但没有定性地论述波斯王权,似乎没有强调波斯中央集权的性质。 库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波斯王的专制,但似乎并不认为波斯帝国能实行中央集权的统治。 相反,他强调,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波斯政治的日常运作必然以对地方习俗的高度宽容为特征。 布里昂详细讨论了波斯王的权威,强调波斯王对贵族和总督的权力,但他笔下的波斯帝国是否可以说是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却存在很多疑问。 他承认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但国王的权力只有总督。 作为一个帝国,他更加重视波斯军事行政联合体的特性,从语言、习俗、法律多样性等多方面强调波斯统治的基本特征,是对被征服地区习俗和制度的高度尊重。 波斯此后的失败,也与波斯帝国的拼盘体制有关。 例外是库尔特。 她明确地说:“国王是绝对君主。 所有人都服从他的权力和他的法律。 但那并不意味着他会武断地行使权力。 ”( 11 )作为证据,她提到了波斯国王对贵族和总督的权力,认为他们都是国王的仆人( bandaka )。 而且,这种关系不是观念上的,而是实际存在的。 同样,总督在行省对共同体的权力就像国王对总督的权威一样绝对。 因此,对于强调波斯尊重被征服地区的习俗,否认波斯是统一的集权帝国的看法,库尔特显然持怀疑态度。 她说,波斯的制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地方当权者的合作,但波斯行省内部政治结构的多样性意味着“波斯人可以坐在他们的总督府里,接受贡品,让当地统治者几乎不受干涉地管理自己” 实际上,当地统治者依靠波斯总督的支持,如果他们的权威威胁到波斯的统治,权力就会被剥夺。 因此,波斯人利用当地的传统是为了“更灵活地行使权力,而且他们与自己的臣民频繁地交流”。 ( 12 )但她的目标是消除波斯重视尊重地方传统而认为波斯帝国软弱的错误印象。 因此,难免有强调波斯人整合能力,夸大帝国统一和强大的嫌疑。 “波斯帝国巨大的社会——文化多样性,不容误解,我们把它作为软弱而不稳定的结构。 它的生存时间,以及亚历山大的继承人塞琉西王朝(公元前311—前146 )能够利用阿奇梅尼王朝的制度统治自己巨大的领土,是波斯国王进化制度成功的标志。 ( 13 ) )。

西方学者的讨论提醒我们,东西方关于专制主义的概念有细微的差异。 在西方,专制主义主要指国王垄断权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波斯是专制主义国家。 在中国学者的概念中,专制主义不仅表示君主专政,而且与中央集权相联系。 古代所有的大帝国,似乎不仅是专制的,而且是中央集权的。 但就波斯帝国而言,国民对波斯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印象主要来自所谓的大流士改革。 但今天的学术表明,大流士的一些传统措施可能是后来虚构的。 在实际存在的一些措施中,政治现实中的实践可能也会更加复杂。 用吴于厦先生研究世界史的方法来衡量,我们现在对波斯帝国历史的认识,长期以来只关注“远有眼”,重视波斯王君主专制的一般特点,忽视“细节有手”,认为波斯王对于国王与总督的关系,以及中央政权与地方共同体的关系,重视不够,视野十分开阔,研究不够深入,但不够具体[ 14 ],因此,至今公众对古代史这个非常重要的帝国的研究,仍停留在相当粗糙的表层。 本文旨在通过对波斯国王、总督、地方共同体具体权力和权利的探讨,勾勒出波斯帝国内部政治运作的大致轮廓,进而对古代帝国实现其统治的途径提出一些初步认识。 (十五) )。

专制的波斯国王

在贝希斯敦的铭文中,波斯王大流士这样宣告他的权威。 “我是大流士、伟大的国王、所有国王的国王、波斯国王、各省国王、叙利亚的塔斯佩斯之子、阿尔沙米斯的孙子、阿黑门宗室。 ”列举了他统治下的地区后,他接着说,“通过艾哈迈德的保佑,他们成了我的臣民。 他们向我交纳贡品。 我给他们的命令,无论白天黑夜,他们都一定会执行。”“对于这些地区的居民,忠信之士,我会赐予恩典; 不义的人,我严惩不贷。 承蒙阿胡拉马斯达的庇佑,上述地区遵守了我的法律。 我给他们的所有命令,他们一定会执行。 ( 16 ) )。

大流士在这里明确宣布,他的王权是上帝授予的,起源于艾哈迈斯达,因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他本人出身阿奇梅尼(阿黑门)族,是居鲁士的后代,是波斯世袭和合法的国王。 所有臣民,无论他们是总督,还是所谓的国王,都必须服从大流士自己发出的命令,违者将受他的惩罚。 我们看到的,显然是大权在握、不受任何限制、独裁的君主。 大流士建立的传统,在他的子孙那里实行。 历代波斯国王都在他们的命令中宣布,他们的王权将受到艾哈迈德的保护,所有臣民都将执行他的命令。 波斯王的政令,真的能在帝国内通行,甚至波斯的高官,似乎左右着普通人的生活。

根据希腊作家的记述,波斯国王的权威被证明并不完全是自夸。 埃斯库罗斯借着阿尔托萨的口,对她的儿子薛西斯说:“如果胜利了,请相信我。 我要开始工作了。 但是,如果失败了,波斯也不会让他说出理由。 来吧,平安归来,他会像往常一样统治这片土地的。” ( 17 )埃斯库罗斯的真谛当然是要对比希腊人对其公民负责的城邦政体和以波斯帝国大帝专制自居的政体。 希罗多德也多次表示,波斯帝国统治下的所有居民都是国王的臣民或奴隶,而不是自由人。 塞诺芬详细列举了波斯王统治帝国的各种方式,包括建立行省制、指定军队指挥官、地方实行军政分治、征收租税、派国王耳目监督地方和臣民、建立驿站传递信息等。 各种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波斯王的权威。 ( 18 )但是,这些概念化的说法能否融入政治实践,还需要更详细的考察。

波斯国王必须是波斯人,来自阿奇门尼族是波斯国王的先决条件。 但是,仅仅这样还不足以保证他有资格发布政令。 波斯王最重要的权威首先是他掌握着所有官职的任免权和帝国的税收,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机构。 关于波斯帝国中央一级的官职,我们其实知之甚少,但有限的几个官职,至少从名称上看,是从国王的仆人发展起来的。 千夫长可能是王卫队的司令,但凡是见王的人,一般都需要通过他的引见。 此外,他身边还有“拿杯者”、“拿枪者”、“拿弓者”、“运王者”、“拿枪者”、“善于驾驭坦克者”、“信使”等,从其名称上看,都是他个人的仆人波斯帝国后期,宦官似乎开始扮演重要角色,他们显然是照顾国王日常生活的下人。 所有这些官员能否继续享有地位,至少在法律上取决于王个人的意愿。 行省总督和驻军指挥官大多由国王直接任命,命令国王。 国王对这些人保持忠诚的基本方法是根据情况,继续给予不同程度的报酬,对破坏规定的人则退位或处以死刑。 ( 19 )此外,国王有权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决定自己的婚姻。 ( 20 )薛西斯在留给后世的铭文中写道:“我父亲大流士在之后立我为至尊。 我父亲大流士死后,在艾哈迈德的庇佑下,我继承了父亲的地位,成为了国王。 ”作为父亲的合法继承人,“我父亲建造的东西,我都保护了,还增加了其他建筑物。 ”( 21 )因为国王掌握着全国的税收,他也成为全国最重要最大的流亡者,是所有臣民获得报酬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和官职垄断,成为国王最显著、最重要的资源。 这样的重要人物,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政治中,都应该与众不同。 在文献和视觉艺术中,小王被塑造成最高大、最英俊、生活最奢侈的男人; 最勇敢的士兵; 最公正最慷慨的君主。 他的登基需要特殊的形式,他去世后也需要埋葬在特殊的坟墓里。 总之,国王是波斯帝国最威严、无能为力、无处不在、最特殊的波斯人。 ( 22 ) )。

当然,即使波斯国王是超人,他也不能包揽天下,需要波斯贵族的参与与合作,因此国王与波斯贵族的关系成为探讨王权专制程度的最直接方式。 古代波斯虽然没有给我们留下国王和贵族地位的法典规定,但留下的寥寥文献和古典作家记载的实例多少表明了他们的关系。 正如已经指出的,国王与其官员之间就像主人与奴隶的关系,每个官员的责任都是为国王服务,国王会根据仆人的忠诚和表现给予必要的回报。 两者的关系也体现在表示国王和大臣关系的语言中。 在贝希斯罗碑文中,大流士把帮助他镇压反叛者的大臣们与他统治下的臣民同等对待,称之为班达卡( bandaka )。 在大流士和大臣加达塔斯的通信中,他再次使用了这个词。 根据学者们的考证,来源于这个阿卡德语的词汇最基本的意思是依存或奴役。 翻译成希腊语是“doulos”,也就是奴隶。 ) 23 )奴隶能否晋升,取决于主人的意愿。 简而言之,在国王和波斯贵族的关系中,国王处于统治地位,贵族不能说有多少权力。 ( 24 ) )。

史料中反映的几名波斯高级官员的命运,似乎证明了贵族的这一身份。 克泰西斯说,麦伽比佐斯家世显赫,祖父是大流士时期的麦伽比佐斯,是当时反对高墨塔,帮助大流士夺取王位的七人之一。 父亲佐匹里斯帮助大流士镇压巴比伦起义。 他自己在国王薛西斯面前也相当受宠爱。 他是后者的驸马爷,在亚达薛西登基时起着重要作用,曾统率雅典人和埃及人打败过他。 但是他还不能违抗国王的意志。 考虑到在平定埃及起义的过程中,埃及法老伊纳鲁斯和希腊雇佣军占有有利地形,他用曾经答应过的不让伊纳鲁斯及其希腊雇佣军死亡的方法,赢得了后者的投降,取得了战争的最后胜利。 但是国王最初同意了他的请求,但由于王后想要复仇,伊拿罗斯和一些希腊雇佣兵最终被处决了。 有一次陪王打猎,他发现狮子突然朝王飞来,在王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用标枪刺了狮子。 但按照波斯的惯例,在国王接触猎物之前,别人不得行动。 马加比佐斯救了国王的命,但他因涉嫌破坏波斯法律和篡位而面临被处决的危险。 幸运的是,由于王后的请求,他可以被流放而不是被斩首,七年后他以生病为理由回来恢复国王的恩宠。 ( 25 ) ) ) ) )。

虽然麦克比佐斯的命运曲折,但总算是善战了。 另一位功勋卓著的大臣塔伊马斯似乎没有那么幸运。 他同样是波斯的高级官员,父亲对波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能够加入大臣的行列,成为了西里西亚部分地区的统治者。 他本人曾与国王并肩作战,作为地方官和随国王的大军攻击敌人时,立下战功,获得过国王的许多奖项。 但是,由于受到一些近臣的嫉妒,泰达马斯处境恶劣,被迫反叛,最终死在国王手下。 ( 26 ) )。

相反,一些大臣虽然犯罪,但由于国王的恩宠而得以逃脱惩罚,或因各种原因获得了赦免。 在这个过程中,即使介入国王的决定,其他机构也无法左右国王。 有的只是国王身边的人这样那样地动机,以个人的身份向国王请求。 国王是否同意,不是恳求者决定的。 ( 27 )也就是说,大臣们的命运,不管他们的地位多么显赫,终究掌握在国王手中。 正如法国学者布里昂所说,在波斯,“担任职务、享有地位的人不是现代民政官。 在那个体系中,晋升只是优点被国王认可的结果,优点本身是由忠诚程度( eunoia )定义的。 “没有人能逃脱国王的审判,也没有人最受尊敬。 无论他是驸马还是反叛者的后代……总之,对于国王来说,卡皮托林山和塔佩岩寸步不离。”( 28 )这一步的决定者,是波斯国王的意志。

波斯国王确实有无限的权力决定臣民,特别是贵族臣子的命运。 但我们也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与后世成熟的专制王权相比,波斯帝国的官僚体系还是不够发达,至少与秦汉以来的中国官僚体系相比,“专业性”不够。 在古代中国,至少秦汉以来,历代的官制有很多损益,但秦朝建立的中央三公九卿(后来的三省六部)体系,几乎一直延续下去。 在这种体制下,任官和任官有严格的制度; 官员下台、重大政治和财政决策都有专门机构负责的国家管理责任明确划分为不同部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但是,在古代西亚地区,虽然阿卡德王国成立以来,官僚体系得到了发展和逐步完善),但除了财政和军队系统外,王直属中央的其他机关,却无法与古代中国成熟的官僚体系相提并论。 直到波斯帝国,这种状态仍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确实,波斯帝国拥有庞大的税收体系和复杂的实物分配体系,像财政大臣这样的地位也极为有名。但至少就中央政府而言,从前文提到的官职来看,持矛者、持盾者、善于驾驭坦克者大多直接为王服务除财务大臣外,哪个部门负责人事任免? 哪个部门负责监察和弹劾官员? 哪个部门负责接待外来使节? 有专门负责军队供应和派遣的部门吗? 这些臣子的权力和影响往往不是由他们担任的地位,而是由他们与王个人的个人关系决定的。 如果他们碰巧有某种重要的权力,那是因为国王任命了他们,而不是因为他们担任了某种职务。 在军队的系统中,除了担任经常成为话题的国王亲卫队的不死队之外,很难说还有自上而下的指挥系统。 公元前492年波斯出征希腊,公元前490年司令是马尔多纽斯,司令是达特斯等; 公元前480年,马尔多尼再次出现,薛西斯王临时任命一群波斯人为将军和司令。 在他们之下,分别是各国和各地区的统治者。 直到波斯帝国灭亡,军队的指挥系统基本如此,有学者怀疑波斯帝国是否存在大规模常备军。 所有这些将军的任命,都是因为他们是国王的亲属,或者是波斯的高级官员,得到国王的信任。 ( 30 )由于权力的获得和收回取决于在特定时刻与国王的关系,在希腊人的印象中,宦官、太后、王妃、嫔妃甚至御医等看起来与国王关系密切的人物,向国王求助的人的命运国王卫队的统帅千夫长因控制着他人会见国王的权力,成为帝国内最炙手可热的人物。 帝国末期的宦官巴哥亚斯,可以多次废王。 ( 31 ) 31 ) )。

帝国政府缺乏常驻地是波斯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希腊人的印象中,苏珊是波斯最重要的行政中心,但希腊人去波斯的时候,大多都去了苏珊。 但是,撒旦毕竟是帝国的中心之一,只有国王在那里的时候才是权力的中心。 权力依赖于国王个人来运营,以国王本人的所在地为政治中心。 波斯本土的帕萨加代和波斯波利斯、媒体埃克巴坦那也是国王经常驻扎的地方。 居鲁士同意犹太人重建耶路撒冷神殿诏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并保存在这些城市等重要文献。 巴比伦也可能是重要的行政中心,但在财政上占有重要地位。 王储登基前,偶尔出任巴比伦王,住在巴比伦宫里。 ( 32 )这种权力中心随着国王的移动而逐渐转移的“流动王权”,( 33 )波斯的权力运行多取决于国王本人的性格和能力,王权真正只是国王的权力,权力中心随着国王本人的移动而逐渐转移,因此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由于官僚体系缺乏有力的支撑,国王与波斯贵族的关系也时常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动,波斯政治动荡和政变频发。 ( 34 )波斯历代国王中很少有人能活到老,这也表明王权不稳定。

大权在握的总督

王权的强大和软弱,最明显地体现在国王和总督的关系上。 据色诺芬介绍,波斯的总督制始于开国君主居鲁士。 “居鲁士再次来到巴比伦时,他觉得也许任命总督,派往被征服的部落就可以了。 但是,我不想对要塞指挥官和负责防卫部队的将军施加任何约束。 ”。但总督必须负责为驻军提供粮食。 ( 35 )但是,在希罗多德的印象中,最初的总督制是波斯的大流士王。 他将全国分为20个总督管辖地,规定了各地应缴纳的贡献额。 ) 36 )虽然色诺芬关于居鲁士的说法有多历史真实性值得怀疑,但在这个具体问题上,现代学者几乎支持色诺芬的观点,因为他把所有波斯人的制度都定为居鲁士的首创。 希罗多德自己提供的证据表明,至少在居鲁士和冈比西斯时代,波斯部分地区有总督。 例如,大流士等人发动政变前,他的父亲叙利亚斯塔佩斯已经是波斯本土的总督; 萨奇斯和达斯库里昂的总督也可能在居鲁士时代就已经被指定了。 ( 37 )贝希思碑文也多次提到大流士派遣已经任职的总督率军叛乱。 ( 38 )波斯和希腊的文献证明,总督制远远早于大流士。 可能的情况是,大流士并不是第一次实行总督制,但在镇压了他统治初期的全国性暴动后,他重新划分了总督区,并据此确定了各省应支付的贡献。

布里昂的研究表明,波斯最初任命的总督,像帝国初期的军事将军一样,除了极少数的媒体人外,几乎都是波斯贵族。 ( 39 )古典作家关于小亚细亚地区总督的记载也表明,直到波斯帝国后期,总督们仍然是波斯人。 ( 40 )也就是说,从中央到地方,真正掌握实权的是波斯人。 一些希腊人和埃及人得到国王的恩宠,有时也有幸与国王共餐,但他们的作用总是局部的。 希斯提耶奥斯、提米斯托克利、达马拉托斯等流亡波斯的希腊人,都有可能得到国王的宠爱,但除了极偶然的情况外,主要局限于处理与希腊人的关系。 ( 41 )这个帝国自始至终确实属于波斯人。

在整个帝国时代,波斯人想要取得总督的地位,只能通过国王。 第一位总督一定是由国王任命的。 然后如果国王认为不合适,要么撤换,要么直接处决。 撒狄总督欧罗伊斯蔑视国王大流士的命令,涉嫌叛乱,被国王直接处决,家产也被没收。 ) 42 )后来,一些总督实际上世袭了,但仍然由国王统治。 海勒斯蓬的弗里西亚总督是最典型的。 目前已知,该省第一任总督是米特罗伯托,约公元前525年。 公元前493年左右,总督变成了欧威巴利斯。 从名字来判断,两个人都是波斯人,但并不是出生在同一个家庭。 从公元前479年开始,该省省长就是阿塔巴佐斯。 这个人是国王的叔叔,阻止了薛西斯进攻希腊。 此后,他改变立场,成为远征的支持者,但似乎对入侵希腊始终持有一定程度的谨慎,他警告薛西斯,土地和海洋是波斯最大的敌人。 在普拉提亚之战中,他明智地选择了撤退,带着麾下的军队顺利返回了小亚细亚。 ( 43 )根据这次的功绩,他被任命为该省省长。 斯巴达人波萨尼亚斯想流亡波斯时,他牵着线。 ) 44 )他的任职时间似乎相当长。 公元前449年,雅典人在西门的带领下攻打塞浦路斯,跟随他的波斯将军之一就是阿塔巴佐斯。 波斯国王准备与雅典签订和平条约时,还是阿塔巴佐斯和他的同事派遣使节与雅典合作,商讨和平条件。 ( 45 )他死后,他的儿子法尔那克斯可能出任该省总督。 公元前5世纪末到前4世纪初,担任总督并与希腊人交往的是法尔纳克斯的儿子法尔纳巴佐斯。 恐怕《与大王和平条约》签订后,他被召回波斯宫廷,海勒斯蓬在弗里西亚的统治结束了。 ( 46 )。

这样的事例表明,一些地区的省长长期任职和父子相继出现,同时国王们也默许了省长职位的世袭。 公元前5世纪中期以后,西部属州总督的相继反叛,特别是公元前4世纪中期的“总督大叛乱”,似乎有理由让人认为波斯王对总督的支配权有限。 ( 47 )但是,总督大叛乱的规模和影响可能被夸大了。 有些省省长职位的世袭,可能是个例外。 另外,可能会有特别的考虑,例如父子相传保持统治的连续性等。 只要总督对国王保持忠诚,按时纳税,世袭就不是根本威胁,也不是王权衰落的征兆。 最终,总督维持行省统治,需要依靠波斯王的直接支持。 除非总督自己受到恐吓,否则公开发动反叛,对总督没有直接的好处。 同时,总督一职的世袭,可能得到了国王一定程度的同意。 事实上,对于海伦斯蓬总督弗里吉亚,阿塔巴佐斯家族掌管该省期间,他们可能与萨迪斯和爱奥尼亚总督发生过各种矛盾,但他们并不想挑战王权,也不想独立自主。 ) 48 )因此,总督中任职时间长,有时会世袭,但这并不表明国王失去了对总督的控制,也不表明他对国王不够忠诚。 相反,许多总督表示,在采取重大行动之前,需要咨询国王。 当米利班德请求波斯驻萨迪斯总督提供100艘船,企图越过亚里达哥拉斯,攻打纳克索斯时,总督阿尔塔普雷乌斯说:“你(也就是亚里达哥拉斯)提出的这个计划对王室有利。 除了船的数量这一点外,你的意见完全好。 春天来的时候,不是一百艘,而是两百艘船在为你准备。 但国王自己也必须同意这一点。”( 49 )公元前4世纪初,希腊使者频繁使用波斯,通过波斯小亚细亚总督与波斯国王接触时,总督们也可能将希腊人的意见提交给国王,等待国王的判决。 ( 50 )详细分析总督的任免后,布里昂说总督“个人依赖国王,他必须表现得像个忠实的仆人。 此外,他受到中央权威的严密监督。 ( 51 ) )。

根据色诺芬的看法,波斯大帝统治总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军政分治,一种是国王的耳目。 用塞浦路斯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征服的城市有我们的驻扎部队和指挥。 我会把他们留在那里,要求他们驻扎在城防。 我不希望他们干涉其他事情。 现在,我希望他们听从这样的命令。 因为他们都是尽职的。 但我还要任命另一个人当总督,管理原住在那里的人,接受他们的供养,让他们向驻军提供粮食工资,履行他们应履行的职责。”总督的责任是管理当地人,征收税款,向军队提供粮食驻军长官除接受本人命令外,不受任何其他人的约束。 据说居鲁士这样安排的目的是想:“如果哪个总督因为自己富裕,或者因为自己身后有很多臣民而想要独立,或者图谋不轨,他很快就会在现场遭到反击。” ( 52 ) )。

所谓国王的耳目,根据色诺芬的看法,并不是针对总督,而是针对国王所有的臣民。 据说居鲁士通过慷慨的报酬,组成了巨大的“国王耳目”队伍。 而对于这些人,国王特别乐意聆听。 “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声称自己听到过,看到过值得关注的情况,国王都会听的。” 因为他们的存在,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国王的监督,所以全国没有人敢说国王的坏话。 ( 53 ) )。

但是,色诺芬的说法是否属实,学者之间有很多争论。 《居鲁士的教育》只不过是历史小说,不是真正的历史。 关于色诺芬个人的创作动机,他希望通过描写波斯开国君主居鲁士的成长经历和建立的制度来创造理想的君主形象。 因此,特拉诺冯从未宣布他说的话完全符合波斯的历史现实。 另外,波斯的历史长达200多年,总督和驻军指挥官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变化,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首先,关于国王耳目的说法,研究波斯历史的学者们费了不少力气,但在古代伊朗的文献中却找不到任何痕迹,因此今天的学者认为,这样的队伍可能只存在于色诺芬的想象之中。 想象的源头可能是希腊城邦僭主们的做法。 ( 54 )第二,关于驻军与总督的关系,恐怕比色诺芬的记载要复杂得多。 特拉诺冯本人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也不一致,他承认实际上有些总督有统帅军队的权力,或者直接掌握在手中,“所有总督都要不断提高波斯人和跟随他的联军组成的骑兵部队和坦克部队的战斗能力“居鲁士提出这些要求后,向每位总督派遣了部队。 ”( 55 )亚历山大入侵小亚细亚时,率领军队反抗的是当地的总督。 公元前4世纪中叶加入反叛的总督们,一定掌握着军队。 公元前5世纪末和前4世纪初,小居鲁士担任小亚细亚地区总督时,兼任“集结在卡斯特罗斯平原的所有军队司令”。 随后,他以自己与蒂瑟夫奈斯有争议为由招募军队,并以萨迪斯驻军长官虽然是部下却对他发动战争为由处决了后者。 ) 56 )再往前看,在大流士的日子,波斯总督实际上获得了统一的兵权。 贝希思罗碑文中提到的大流士的一些将军同时也是行省总督。 ( 57 )上文提到的亚里达哥拉斯要攻击纳克索斯时,前往总督阿尔塔普雷乌斯那里提出请求。 后者没有征得国王的同意就直接答应提供军队。 如果波斯总督掌握不了军队的调动,阿尔塔普雷乌斯就不会做出这样的承诺。 同样,在大流士的日子,当撒狄总督显现反叛波斯王的迹象时,希罗多德说他就是因为他是一支由1000名波斯士兵组成的禁卫军,也是吕底亚、爱奥尼亚和弗里西亚的总督。 ) 58 )他们表示波斯总督出生时,就有权统帅军队,但使用军队时需得到国王的批准或认可。 普遍认为应该存在的驻军长官和总督互相告发的情况在波斯历史上并不多见。 倒是有驻军长官有时和总督是亲戚,有时是兄弟的实例。 ( 59 ) )。

如果这两者不能成立,波斯王除了任用民和波斯人担任总督,以共同的利益和报酬保持忠诚外,还有其他手段吗? 当然有答案。 从国王的立场来说,总督的军事行动一般须经国王批准。 前阿尔塔普林尼对亚里达哥拉斯的发言已经表明了这一点。 修昔底德和色诺芬在公元前5世纪末到前4世纪初,大多通过波斯驻小亚细亚的总督们与希腊人建立外交联系,但他们的谈判也需要得到国王的同意。 这里再次体现了波斯权力的特征。 国王将与总督直接联系。 总督与王的关系是王以官职和报酬维持总督的忠诚,总督以忠诚回报王。 ( 60 )当然,忠诚有时并不完全可靠,所以国王有时也会使用其他手段。 但这些手段并不完全是制度性的,具有随意性和个人特征。 总督的属员中也有王室秘书等王室背景的人。 他们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王的支持。 我知道总督的部下们,不仅仅是为了总督,也是为了国王。 所以,当巴基奥斯前往萨迪乌斯处置企图谋反的奥罗特斯时,他首先通过国王的信刺探了包括王室秘书在内的总督府职员们和卫兵们的态度。 得到他们的支持后,他很容易就除掉了奥伦特斯。 ( 61 )此外,不同地区的总督之间相互监督和检举。 小居鲁士出兵波斯争夺王位时,首先警告国王亚达薛西的不是居鲁士的部下,而是他以前讨厌的邻国总督提萨夫内斯。 ) 62 )考虑到波斯总督区相互连接,当一位总督更换时,首先受到威胁的是毗邻地区的总督。 因此,附近地区的总督会率先检举。 塔马斯的事例表明,中央政府似乎没有专职监察总督行为的机构,也没有定期审计总督行为的制度,但其他近臣出于不同的动机向国王检举总督的行为。 在个别情况下,总督的属员或亲属向国王告发。 ( 63 )从总体上看,波斯王对总督的监督不能说完全成功,但在许多情况下,它确实有效。

另一方面,必须看到,总督委身于王,权力来自王,受王监督,但这并不意味着总督在一切事上都听命于王。 在自己的总督管辖区,他仍然有非常大的独立性和权力。

这种独立性首先体现在军事上。 名义上总督所有军事行动都需要得到国王的批准,但在某些情况下总督肯定有独立行动的权限。 以亚里达哥拉斯向阿尔塔普锐斯提出的请求为例,后者事实上做出了决定,承诺提供军队,规定了军队数量( 200艘战船),但需要报告国王的批准,相信国王会批准。 公元前4世纪初,斯巴达入侵小亚细亚时,总督们不可能为了对抗,向国王报告一切军事行动。 如果总督需要在管辖区内处理不服从的当地部落和城市,他们可能享有同样的自主权。 公元前4世纪初的西部总督,例如奥伦特斯、提利巴佐斯、布洛考马斯等,曾在没有指示的情况下采取过小规模的行动。 ( 64 )同样,小居鲁士和提萨夫内斯发生冲突时,色诺芬透露波斯王把沿海城市给了提萨夫内斯,但这些城市大多流亡居鲁士,只有米利班德是例外。 于是,蒂萨夫内斯处决了一些人,驱逐了大量的人,以保证该城的统治。 但是,“居鲁士把这些流放者聚集到部下保护起来,召集到军队里,从陆地和海洋两方面包围了米利暗,试图让这些流放者回到原来的城市。 ”特别是“亚达薛西斯并不反对两者的交战。 色诺芬说:“他更不介意,因为居鲁士常常把他管理的城交给国王进贡,城本来属于提萨夫内斯。” ) 65 )双方的这种行动,无论是居鲁士还是蒂瑟夫内斯,都不可能每次向国王报告,而是由自主决定。 国王在意的不过是总督缴纳的贡品。 只要总督们履行自己的贡纳职责,他们之间偶尔发生冲突,似乎并不为王关注。

其次,总督的行政管理基本上是独立的。 文献中保留了许多国王直接介入地方事务的记载,典型的例子是耶路撒冷神殿的建设。 当返回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试图建造圣殿和防备城市时,河西总督曾经给国王写了一封反对信。 可是,犹太人却颁布了居鲁士的诏书,使圣殿得以继续兴建。 后来,犹太人企图修建耶路撒冷城墙,总督再次表示反对。 但是,负责修建城墙的耶利米直接受国王命令,总督的反对再次无效。 ( 66 )在小亚细亚,国王的将军马尔多纽斯在公元前492年开始远征希腊之前,废除了沿岸希腊人城市的僭主政治,转为民主政治。 国王亚达薛西斯把马格尼西亚等三个城市(明显是租税权)交给了逃亡波斯的特米托斯克雷斯。 此外,小亚细亚还有希腊人和波斯人的领地。 这些变更和封奖,很难说都得到了当地总督的同意。 ( 67 ) )。

但是,国王对地方事务的干涉毕竟有限。 正如霍恩布罗指出的,波斯帝国的统治方式可能与罗马帝国相差无几。 只有在地方事务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时,国王才会以书信的形式直接提供指导或干预。 日常活动大部分可能由总督独立完成。 作为证据,霍恩布罗尔说,毛索罗斯似乎没有得到国王的同意就完成了卡里亚地区的统一,把首府首先搬到了米拉萨,然后搬到了哈利卡纳斯。 有些总督自己指定管辖的城市长官,在免除部分城市税收的司法上,总督在管辖地内基本上有自主权力。 例如,阿尔塔普雷乌斯迫使小亚细亚城市停止冲突。 发生争议时,应提交仲裁)。 在财政上,总督很可能有权独立征收或免除某些城市的贡赋。 在偶然情况下,总督可能独立与帝国以外的共同体联系,指定某人为其本人或其臣民的代理人,或卷入某项军事行动。 ) 68 )他的实例主要来自西部总督区,但大部分是形势比较特殊的公元前4世纪中前期,主要人物是毛索罗斯,但他提出的一些问题在公元前5世纪末伯罗奔尼撒战争末期已经出现。

再次,总督的对外交流基本上是自主的。 这里以伯罗奔尼撒战争末期的小亚细亚总督为例稍微说明一下。 公元前413年,雅典的西西里远征军全军覆没,斯巴达加强了与波斯的联系,波斯国王也决定大火袭击。 决定让沿海地区的总督蒂萨夫内斯和法尔纳克斯负责。 两人中蒂萨夫内斯更活跃,据修昔底德说:“因为雅典人,他,即蒂萨夫内斯不能向希腊人的城市征收贡品,所以他没钱付给波斯王。 ”因此,他积极与斯巴达人合作,削弱了雅典人的势力。 此时,他显然没有接到波斯王的指令,而是主动行动。 因为,如果他能使沿海城市远离雅典,将这些地区并入他的总督区,“他将促进斯巴达和波斯国王的联盟; 这样,他就可以按照波斯国王的命令,生擒或杀死领导卡里亚暴动的阿莫斯(皮斯托尼的私生子)。” 根据与斯巴达的协议,蒂扎夫内斯每天给斯巴达舰队船员按一个德拉克马发放工资,擅自决定后将工资减少到每天3奥波德(一半德拉克马)。 理由是和王商量后,如果王同意的话会补充一个鼓手。 也就是说,蒂萨夫内斯与斯巴达人谈判签订第一个同盟条约时,他还没有明确得到国王的授权。 当伯罗奔尼撒同盟的军队表示不满时,他又答应每月支付30他连得。 ( 69 ) )。

但是,蒂萨夫内斯和斯巴达人的合作并不顺利。 同年冬天,斯巴达人觉得双方的第一次协定对蒂萨夫内斯有利,要求修改,双方签订了第二次协定。 在这次协议中,斯巴达对波斯王的要求,特别是经济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 而且,虽然蒂扎夫内斯还没有咨询国王,但可以相信以国王代表的名义与斯巴达签订条约。 就在那时,雅典人阿克维亚德斯因为得罪了斯巴达国王,逃到了提萨夫内斯。 他并不急于支持斯巴达人,而是要求蒂瑟夫内兹更积极地采取山观虎斗政策,居然说要动蒂瑟夫内兹。 在那里,他说:“恶毒地给予伯罗奔尼撒人军费,反对在海上战斗。”极大地影响了斯巴达人与其盟国的战斗士气。 随后,双方再次就条约展开谈判,但由于斯巴达代表里卡多拒绝承认亚洲波斯王领土,蒂萨夫内斯拂袖而去。 但后来蒂萨夫内斯认为,对斯巴达人太苛刻可能会使雅典人占优势,于是再次慷慨援助斯巴达人,签订了第三次条约。 以前修昔底德曾表示波斯国王曾与提萨夫内斯在一起,所以第三次条约得到国王的认可,其重要条款是明确亚洲是波斯国王的领土,国王相信可以对那里的希腊人城市采取任何措施但蒂萨夫内斯需要为斯巴达舰队提供足够的工资,明确规定波斯王要与斯巴达人合作进行战争。 ( 70 ) )。

这些事实表明,尽管波斯王将沿海地区封锁在蒂萨夫内,实际上占领了该地区,但蒂萨夫内需要自己寻求出路。 因此,蒂萨夫内斯积极寻求与和雅典人战斗的斯巴达人结盟。 盟约有利于波斯王,相信波斯王会同意与斯巴达结盟,但具体条款和谈判细节肯定是蒂萨夫内斯自己根据需要临时决定的。 在这个过程中,蒂萨夫内斯为了履行义务动用了大量资金,而且为了达到目的,他往返于雅典和斯巴达之间,使斯巴达人及其盟友不满。 但有一点很清楚,就是在大问题上总督可能需要咨询国王,但只要在国王授权范围内,总督的权力仍然是自主的,就像全权将军和大臣一样。 ( 71 )此后,担任小亚细亚总督和统帅的小居鲁士,虽然波斯国王实行了支持斯巴达的政策,但对斯巴达不同的将军仍然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他曾慷慨资助过吕桑德司令的斯巴达舰队,也曾让同为伯罗奔尼撒海军司令的卡利克拉提达斯在总督府门外虚度了两天,但一无所获。吕桑德再次出山后,居鲁士亲自离开小亚细亚时,他向这位斯巴达司令保证( 72 )居鲁士要发动与哥哥亚达薛西的战争时,他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向自己的朋友、萨利人亚里达4000人支付了6个月的军费。 ( 73 )居鲁士似乎在没有通知国王的情况下处决了两个部下。 而且是两个地位很高的部下(婶婶的两个儿子)。 理由只不过是两个人没有对他像国王一样有礼貌。 ) 74 )同样,毛索罗斯也可以不经过波斯王的许可统一卡里亚,积极介入雅典人与其盟友的战争,瓦解了雅典第二同盟。 而当波斯国王要求毛索鲁斯对付反叛的塞浦路斯君主伊娃戈拉斯时,毛索鲁斯竟然阳奉阴违,暗中支持伊娃戈拉斯的扩张。 所有这些事实都表明,作为“王国的保卫者”,总督在自己管辖区受到侵犯时(包括同一波斯总督的同事)需要自卫,在管辖区被占领时需要出兵夺回。 辖区不安静的时候需要出兵平定。 在这些时候,总督必须动用自己掌握的一切资源,在有关管辖区的行政、司法、财政、军事及对外交往中,必然享有非常大的自主权,有时与独立君主相同。

地方共同体的地位

公元前401年,居鲁士向自己的哥哥发动战争,企图争夺波斯王位。 在库纳库萨战役中,居鲁士战死,失去雇主的希腊雇佣兵在萨诺芬等的带领下经由亚美尼亚撤回。 那年冬天,希腊雇佣军到达亚美尼亚。 脚下是雪白的雪,很多战士的脚趾都冻烂了,眼睛被雪照得昏厥。 很多人倒下了,后面跟着几天,但有不主动交战的波斯军队,粮食和物流成了问题,非常困扰。 就在那个时候,

客里索甫斯(希腊军队的将军)在黄昏时分到达村子。 发现墙外的泉水里有来自村子里的女人和女儿来打水。 她们问希军是谁,翻译用波语回答。 他们是从国王那里去见总督的。 妇人说总督不在那里,在帕拉桑(约五公里远)。 这时天色晚了,希军跟着引水员进村去见村长。 结果,客里索甫斯和尽一切力量到达村子的人都在那里落了宿。

客里索甫斯司令只是希腊雇佣兵的一部分。 后续部队陆续到达后,希腊人通过抽签将军队分散到附近几个村庄住宿。 如果说第一个村长被骗了,把希腊军队误认为是波斯军队的话,那希腊人把村长连家人都劫持为人质,一起俘虏了给国王进贡的17匹小马驹,村长就必须清楚借军的性质。 但是这位村长并不打算给波斯总督写信,他答应只要希腊人很好地担任向导,就会送很多东西作为礼物还给波斯总督,于是他答应了希腊人的条件,平静地告诉希腊人藏酒的地方。 根据后来的情况,这位村长确实有合作的意向,只是在受到虐待后逃跑了。 ( 75 ) )。

这里发生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这个村子距离波斯总督的驻扎地只有5公里,村子里饲养的17匹波斯王专用小马无疑清楚地表明了波斯王的存在和权威。 但是,这里没有波斯军队驻扎。 波斯总督一定事先得到了情报,希腊人最近通过他的管辖区,跟在希腊人后面。 作为波斯人的村长,他竟然一个人和希腊雇佣兵签订了协议,答应接受希腊军队的住宿并提供粮食。 在知道对方是希腊人的时候,他也答应为自己的家人(家人被当作人质)担任向导。 波斯王,更具体地说,他的总督不会因此制裁他吗? 很遗憾,皮诺奇没有说明这件事,也不知道之后的结局。 但是,如果这位村长能把贡品交给波斯大王,看起来就不会受到报复。 霍恩对此评论说:“在这里,管理的景象是自助的共同体,为了不被掠夺等侵害,基本上是自我管理。 “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遥远皇帝的存在。 但是,他的军队只有在特殊的环境下才能采取行动。 ’”( 76 )。

希腊共同体的实例似乎有助于说明问题。 公元前546年,波斯士兵离开吕底亚。 决战前,居鲁士派遣希腊城邦,要求希腊人按照当时与吕底亚人结盟的条件与波斯人结盟。 但是,米利班德以外的希腊城邦拒绝了居鲁士。 居鲁士攻占萨迪斯后,希腊人再次派遣使节,希望按照波斯和吕底亚当时的条件结盟。 但这次拒绝的变成了居鲁士。 于是希腊人各自回去,准备应对波斯的入侵。 最终,除了少数希腊人移民逃跑外,大多数城邦都被波斯人征服了。

我们感兴趣的是,吕底亚答应给这些希腊城市,到底是什么条件? 由于文献丢失,这件事实际上不知道了。 与被波斯人征服的希腊城邦不同,波斯帝国早期的米利都既然保持了吕底亚时代的地位,就不应该被当作普通的被征服的臣民来对待,他一定有特权。 希罗多德说,公元前500年左右,米利班德说:“当时的时代全盛到可以称为爱奥尼亚之花。 但是,在这两代人之前,米利都人从所有希腊人中选择帕特洛人作为恢复和平生活的调停者,帕特洛人在他们之中恢复和平之前,一直遭受着巨大的分裂之苦。” ( 77 ) )。

希罗多德所说的世代大致是30—40年,也就是说米利班德人发生内乱的时代属于公元前6世纪中前期。 在和吕底亚结盟之前,米利班德由僭主塔拉绪布鲁斯统治着。 这个人几乎与柯林斯的浆果和机器人同时,死于公元前585年左右。 也就是说,米利班德的内乱和帕罗斯人的调停可能都是公元前6世纪中后期。 然而,内乱是在波斯人征服之前还是之后,就无法确定了。 但既然米利班德在波斯时期享有与吕底亚时期相同的条件,米利班德在一定程度上是波斯人的盟友,不同于其他被完全征服的希腊城市。 无论如何,米利班德此时仍享有相当的自治权,可以在城邦内部为权力互相争斗,也可以选择帕罗斯人而不是波斯人来斡旋,并在此基础上重建自己的政治制度。 ( 78 ) )。

但是,波斯的统治仍然带来了米利都的政治变化。 在居鲁士和冈比西斯的时代,米利班德可能仍然保持着自治地位。 但是,公元前513年大流士出征西徐亚人时,米利班德已经受僭主希斯提耶奥斯的统治。 他的上台,显然是波斯支持的结果。 此时的米利都已经和其他被征服的希腊城市一起,为波斯国王的远征提供水师等补助,负责保护多瑙河浮桥。 它应该已经失去自主权,至少在对外政策上。 因为希斯提耶奥斯想得到色雷斯的土地时,需要得到大流士的同意。 当大流士取消了自己的报酬,把他带回苏莎时,他只能服从。 公元前500年,当米利班德打算帮助纳克索斯流亡者时,僭主亚里达哥拉斯仍然需要得到当时萨迪斯总督阿尔塔普雷乌斯的同意。 远征开始时,米利班德就任司令的也不是僭主,而是波斯人兆巴特托斯。 所有军事行动都由波斯人主导。 ( 79 ) )。

但是波斯的直接控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地方自治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另一个方面。 大流士指定僭主统治,并且可能帮助别人成为僭主,除此之外,他似乎没有听说对僭主的具体统治行为。 米利暗僭越了主希斯提耶奥斯,被带到苏萨,任命亚里达哥拉斯为自己的代理人。 但是,这个代理人的任命,波斯大王似乎没有干涉。 我相信这些希腊城市就像亚美尼亚的村庄一样,只要按时向国王纳税,其他内部问题几乎可以独立处理。 市民可能有自己的武器,城市可能有自己的军队。 公元前500年,爱奥尼亚人发动反对波斯的起义时,简单地组织了军队,组成了包括353条3列桨战船的舰队。 公元前480年波斯入侵希腊时,希腊许多城市都提供军队。 其中有些城市,至少是哈里发的水师,由自己僭越的主阿特米西亚领导。 其他很多城市也可能由自己城市的领导者统率。 希罗多德特别提到:“这些人和编入陆师的人一样,都有自己家族的领袖。” 薛西斯的工作是把水师编成几个支队,任命波斯司令。 80 .由于城市内部政治照常,希斯提耶奥斯担心僭主一旦失去波斯王的支持,所有城邦都会选择民主政治。 由于城市之间有时可能会发生冲突,镇压爱奥尼亚起义后,总督阿尔塔普雷乌斯所做的一项工作是测量爱奥尼亚各城市的土地,规定他们应该支付的贡税,并说:“为了让爱奥尼亚人遵守法律的规定,互相抢劫,他们自己之间( 81 )简而言之,在此之前,爱奥尼亚人的不同城市之间发生了抢劫和抢劫,不遵守法律的情况也大致发生了。 到公元前4世纪,当两位总督之间发生冲突时,那些城市仍然可以选择站在哪个总督一边。 如果萨诺芬可靠的话,在小居鲁士和提萨夫内斯的斗争中,大多数希腊城市都选择了追随小居鲁士,但米利班德站在提萨夫内斯一边,意外地被居鲁士包围了。 米利班德没有屈服,一直坚守到居鲁士去波斯争夺王位的时候。 ( 82 )。

霍恩布罗尔研究了公元前4世纪波斯统治下小亚细亚不同地区的共同体,表明那里的共同体像希腊人城市一样有内政自主权。 它们决定是否接纳某人为共同体成员,赋予其公民权,或给予某人免税权。 (不包括应向国王支付的税收),城市的权力要么由一个家庭垄断,要么采用另一种政体,导致了一种悖论式的现象。 伊奥利亚地区的希腊人城市坦诺斯,“还是不用作为大王的臣民生活”) 83 )的意义上说,那个城市的居民享受着希腊的腓尼基人城市可能像希腊城市一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 公元前480年波斯入侵希腊时,腓尼基人像希腊人一样提供舰队,这支舰队也由自己城市的首领各自率领。 除了偶然,正如波斯王对总督的政策一样,总督对地方城市和共同体的要求,可能只是按时缴纳税收。

这些地区都直接受波斯控制。 名义上属于波斯,实际上享有半独立地位的地区,地方城市和共同体享有的自由度可能很高。 塞浦路斯岛上腓尼基人和希腊人的城市,在居鲁士时期必须归顺波斯,并向波斯国王交纳贡税,一般被认为是受波斯帝国的统治。 但是波斯没有向那里派遣过总督、岛上的城市、腓尼基人或希腊人作为统治者。 公元前4世纪,萨拉米斯的伊娃戈拉斯利用波斯王忙于镇压总督大暴动的时机和希腊人的支持,大举扩张。 一度有覆盖全岛,将触角伸向腓尼基的势头,拒绝了对波斯王的贡税。 于是波斯王开始反击,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打败了伊娃哥拉斯,迫使波斯王就范,成功填补了过去的未支付税收。 伊娃戈拉斯表示服从,补充税收,波斯国王很快就满意了。 他并没有剥夺伊娃戈拉斯国王的权力,也没有对岛上的政治安排采取任何干预措施。 波斯国王甚至承认,伊娃戈拉斯和波斯国王之间不是国王和奴隶的关系,而是“国王和国王”的关系。 84 .在这类地区,地方共同体享有的自主性明显大于波斯总督治理的希腊人城市。

在法律上,总督有权直接介入地方共同体的事务,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让地方共同体享有自由的矛盾现象可能就像总督与国王的关系一样,是帝国过于辽阔,官僚体系没有充分发展。 ) 85 )如果说王和总督的联系主要依靠家人和血缘,那么总督和更基层的机关的联系更具体、更薄弱,几乎找不到家人和血缘这样的关系。 一些在行省拥有领地的臣子可能会给总督一些帮助,但他们的数量还是太少,淹没在当地居民和文化的汪洋中,不足以为总督提供有力的政治和军事支持。 另一方面,有中央背景的这些臣子,背后有很多

外戚或者国王支持,总督是否能够指挥他们,不是没有疑问。而在总督的官邸中,确实有一批文书在为总督服务,负责财政的官员产生更早,但他们最多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并且协助总督处理日常事务,征收赋税,无力直接而且经常性地干预基层的管理。时至今日,我们对总督之下地方机关了解的寡少,当然与资料的稀少有关,但更可能是这类情况本身就不够经常的结果。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波斯行省之下,并无县、乡等更基层的行政体系(与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基层完备的官僚体系形成对照)。有限的几个例证基本是总督直接与城市和地方共同体发生联系。阿尔塔普列涅斯直接就阿里斯塔戈拉斯的请求做出决定,提萨弗奈斯和居鲁士分别直接干预米利都的内部事务。因此,总督欲维持自己的统治,完成上交给国王的税收,除城市和地方共同体外,并无其他由波斯人掌控的机关可以依靠。(86)官僚队伍的缺位,成为地方自治的一个基本前提。

前文的主要资料来自希腊人的记载,除少数铭文和书信外,很少运用波斯人自己的编年史和相关记载。所涉及的地区,几乎全部限于西部行省。据此勾勒出来的图景,不免带有希腊人的偏见,不可避免地具有片面性。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波斯帝国疆域广大,历史悠久,抛开那些从未设立总督的地区不论,即使同为行省,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情况也必然存在众多不同。公元前5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地方总督世袭变得越来越普遍,总督的独立性有所增强,最终对王权发起了严重挑战,引起波斯全帝国的大动荡。然而,作为一直与波斯人有着密切关系的希腊人,特别是其中的某些人,如克泰西亚斯、戴摩凯戴斯、希罗多德等,肯定到过波斯游历,并与波斯官方人士有所接触,他们的记载,也难说到底有多少偏见。同时,一些波斯贵族,如曾参与大流士政变的七人之一的后代曾逃亡雅典,可能与希罗多德有直接交流,希罗多德有关大流士政变的记载,可能直接来自波斯人的传统。所以,希腊作家的记载仍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值得我们给予适当的信任。(87)事实上,克泰西亚斯和戴摩凯戴斯曾长期在波斯宫廷担任御医;波斯宫廷的管理人员中,也不乏希腊人。地米斯托克利、戴玛拉托斯等希腊逃亡者长期居住在波斯,据称都很得波斯国王尊重,戴玛拉托斯还就大流士挑选王位继承人问题发表过意见,后来多次在希腊问题上向国王提出建议,公元前480年曾陪伴国王薛西斯远征希腊,其后代公元前4世纪仍居住在小亚细亚;米利都僭主希斯提埃伊欧斯也曾被波斯国王命为顾问,在伊奥尼亚希腊人暴动时,曾受命返回伊奥尼亚平定起义;在波斯波利斯文献中,财政大臣帕那卡手下有一位被称为雅乌那(Yauna)的职员。雅乌那不大可能是真名,也许就是普通希腊人的代称。波斯逃亡希腊的人员确实不多,但公元前5世纪末逃亡的佐披罗斯为波斯高官,其祖上一直显赫,至少了解波斯自大流士以来的历史和宫廷传统。因此,希腊作家的记载中,不仅包含身居波斯的希腊人提供的资料,而且有波斯人自己提供的传统,加上古典作家们自己的采集,确保了有关波斯记载某种程度的公正和全面。希罗多德有关波斯帝国总督区的划分和大流士登基的记载,与贝希斯敦铭文惊人的一致;他所列举的薛西斯远征希腊期间的高级将领名单,都已经被证明具有相当的准确性。(88)基于上述,希腊人的记录,如果适当辅之以波斯人的文献,仍可以让我们做出某些以整个波斯帝国为背景的概括。

这幅图景给人的感觉,其最突出的地方,是波斯帝国的统治,好像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一方面,波斯国王大权在握,控制着帝国的一切。他掌握着帝国所有重要官职的任命,以及帝国最为重要的财政资源,通过赏赐和忠诚,控制着波斯的达官显贵。帝国所有的官职,从职能到称呼,大多表现为国王的仆从。在必要的时候,他们需要而且愿意为国王牺牲。(89)通过遍布帝国境内的道路、通讯系统,(90)国王不断派出信使,以书信指导、控制着地方总督的事务。那些不忠诚的总督,如达塔麦斯、欧罗巴特斯等人,要遭到国王或早或晚的惩罚。在波斯帝国的一些关键地区,例如西里西亚关口,肯定驻有王室的军队。当地方总督反叛之时,他们会第一时间报告国王,并且成为阻止叛乱的基本力量。有些本来处于总督统帅下的军官,可能也会成为国王的耳目,报告总督的情况并设法阻挠总督的行动。小居鲁士起兵反叛其兄长之时所做的一件重要工作,就是处死那个与他作对的军队长官。在帝国内拥有封地的波斯贵族们,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得到波斯庇护的流亡者,因为他们地位的维持来自国王,肯定也会为国王提供这样那样的相关情报,让国王了解地方总督的作为与施政。(91)前引大流士致加达塔斯的书信表明,国王可以对地方总督非常具体的行政行为(移栽果树和对阿波罗的土地征税)进行干涉。总督多年来的顺从和忠诚,暗示国王对地方的控制大体有效。

普通臣民的命运,更可能因为国王的一道旨意被彻底改变。吕底亚富翁皮提欧斯自费招待国王薛西斯,因此得到大王的赏赐:国王从自己的财富中拿出7000大流克,让皮提欧斯的现金凑足了400万之数。然而,当皮提欧斯随后请求国王免除自己一个儿子的兵役、以便将来可以继承家产时,薛西斯震怒,虽然碍于承诺答应了他,但把这个儿子劈成两半放在行军道路的两边,以警告其他可能提出类似请求的人。而薛西斯这样做的理由,是“一个人的精神就住在他的耳朵里,当他听到好言好语的时候,整个身体就充满了欢喜,但当他听到相反的话时,全身便胀满了怒气……你对我的款待挽救了你本人和你四个儿子的性命,但是要罚你最喜爱的一个人的性命”。而那位在渡海中以其建议挽救了波斯大王性命的船夫,在船只靠岸后,因救了国王的命被赏赐一顶金冠,接着就因他的建议让许多波斯人丧命,而被国王砍头。(92)国王权威的神圣性,得到了大神阿胡拉马兹达的护佑。为了创造国王的光辉形象,帝国通过仪式、文件以及视觉艺术,把国王打造成为高大威猛、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公正仁义的君主。如果说波斯帝国以宫廷为中心,而宫廷的中心人物,无疑是国王。在这个意义上,波斯的王权确实是专制的。(93)

可是,这位无所不能的君主,首先是在中央,缺乏帮助他管理国家的专门机关。用布隆特的话说,是“阿契美尼王朝的国王们凭借他们伟大的神灵阿胡拉马兹达进行专制统治,但他们还不曾发展出任何完善的官僚和军事体系支撑他们的权力”。(94)虽然布隆特的论断不免过头,因为波斯波利斯和苏萨发现的大量文书,说明波斯帝国维持着完善的实物配给系统,一些关键的地区,驻扎着国王的军队,驿站也有专人负责,并通过信使发布各种命令,但不可否认,国王权力的行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王个人的意愿和能力。“我们所讨论的专制主义,显然是一个专制君主个人意见重要的体系,大量决定仰赖于国王本人的性格和偏好。”(95)这种以个人权力为基本特征的专制统治,可以表现得非常专制,中央官员的任免和荣辱,取决于他们与国王的关系和国王个人的喜好,体现出强烈的专制特征。而在处理与地方的关系时,国王的权力主要体现为对总督的任免,以及偶尔的直接介入地方共同体事务。在日常活动中,总督则在自己的行省内享有政治、司法、军事和外交近乎自主的权力。总督府的宫廷,虽然无法与苏撒或者波斯波利斯的宫殿相提并论,但同样豪华而热闹,是王庭的微型版。(96)地方反叛者攻击的第一目标,是夺取总督府所在的城市。(97)

不过,总督的无限权威,似乎到总督府为止。地方共同体和城市的事务偶尔可能受到总督的左右,并被总督的决定改变。但总督对地方共同体的掌控,很大程度上限于对地方统治者的任命,程度似乎不如国王对总督的控制。这些共同体的内部事务很多情况下大体自主。亚美尼亚村庄和希腊人城市的历史似乎表明,国王和总督能够影响到村庄,但总体上说,有关村庄内部的事务,例如税收的减免、公民权的授予,有时可能还有具体治理方式的选择,都由共同体或者城市自主决定。

因此,波斯帝国呈现出来的图景,是国王的高度集权,加上总督的高度自主和地方共同体的自治。相对于很多波斯贵族,尤其是那些在宫廷担任职务的贵族来说,国王无疑是一个专制君主,能够左右他们的命运。然而总体上看,国王的权威,主要体现在对中央官员以及总督的任免上。对于帝国的大部分臣民而言,所谓的国王及其权威,大多表现为他们需要向国王缴纳租税,发生战争时服兵役。中央权力的高度集中于国王和地方的高度分权,如何能够协调地共存?要解释它,我们需要到当时的历史中去寻求。

波斯帝国所统治的,是从印度河到巴尔干、从多瑙河到尼罗河瀑布,且政治传统、经济状况和宗教、文化传统都差异巨大的大帝国。借用中国学界流行的话说,是一个军事行政联合体,不同地区之间缺乏必要的经济和文化联系。确实,国王为了强化对地方的控制,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修建驿道,让总督们相互监督,或者利用近臣。当地方总督露出反叛苗头时,国王会采取多种措施予以反击,不少总督被国王下令处死。对于地方共同体提出的有关问题,国王会通过书信、诏令等多种方式予以处理,以确保共同体中精英阶层对国王的支持。在某些地区,可能还有波斯国王派出的法官。(98)波斯帝国能够维持200余年大体稳定的统治,与此当然有着密切联系。

然而,要实现从中央到地方一条龙的统治,并使自己的统治深入到村社基层,在古代那种交通和通讯条件下,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勉强为之,势必代价太大。一个简单的问题,统治如此庞大的帝国,该需要多少大小官僚!在古代那种生产条件下,那等于让太多的人脱离直接生产,并对剩余的生产者进行竭泽而渔式的剥削,而那无异于自杀。较之波斯帝国,亚述帝国的规模不仅小得多,对地方的控制也相对严密。然而,亚述帝国的屠杀与人口迁移政策,除了在历史上留下骂名外,并没有能够让他们的帝国延续更长时间。亚述的继承者,如米底和新巴比伦等,也不比亚述人更加成功。作为这两大帝国的继承者,而且相对于被征服人口处于绝对少数的波斯人,其开国君主采用了更加开明、也更加实际的宽容政策,即在征服这些地区之后,“地方政府形态、经济组织、政治结构和法律,只要其运作不与帝国的需要冲突,就让其原封不动地保留”,在政治实践中,这大概是唯一的选择,“一个庞大的帝国,除尽可能精明地利用宽容作为统治形式外,可能没有什么选择”。(99)根据如此原则确立的波斯帝国的专制统治,如社会学家迈克尔·曼所说,“与其说是现实的,不如说是体制性的”。即从制度上说,特别是就国王掌握的权力而论,它确实是专制的。但从现实的立场看。欲维持统治只能容忍总督的权力,而总督要维持统治,又只能容忍共同体保有相当权力,所以,“总督制的基础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容易造成统治的分权化”。(100)宫廷中发生的事情,不一定会在行省发生,更不一定会在乡村共同体中发生。除少数波斯人占据行省高位、并控制地方部分土地外,各地仍大体保持着自己的法律、宗教、语言和习俗。波斯帝国的官方文书,到公元前4世纪,仍需要以帝国境内多种文字发布。(101)只有这样,波斯统治的运行成本才能大大降低。专制主义的产生,并未伴随着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央集权。政治的实际运作,毋宁说地方自主乃占主流。

地方很大程度的自治所以可能,还与波斯作为一个征服者的帝国有关。从本质上说,波斯帝国是波斯人的帝国,大权始终掌握在波斯人手中。从中央到行省、从军事到民政,最高权力一般都掌握在波斯人手中,外族虽有可能担任某些官职,但只能是相对次要、而且是基层的官吏,因此,“只要国王能够保持对最高层事务的控制,帝国的事业就足以实现。”(102)由此造成了国王在中央高度集权与地方总督和共同体高度分权自治这个看似矛盾的特征。不管是霍恩布洛尔援用的柏克“明智以及有益的忽略”策略,还是库克所说的尽可能宽容的统治政策,都意在表明,波斯国王明智地选择了尽可能少地干预总督和地方共同体的事务,总督则尽可能少地插手更基层共同体与城市的事务,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帝国维持常规运行的成本。仍然借用社会学家迈克尔·曼的话说,“这种专制主义的基础权力结构远比不上希腊城邦。他们动员和协调其臣民投入战斗的能力是低下的。尽管广泛权力的范围要广大许多,但他们在深入权力方面却相当低劣。与希腊公民相比,波斯臣民能够更加有效地躲避他或她的国家。在某种意义上,波斯人是‘更加自由的’”。(103)它虽然让波斯帝国看起来更像一个专制国王统治下的大拼盘,却正是波斯帝国统治得以长期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104)国王的专制统治,与所谓的中央集权,在波斯帝国被割裂了。我们甚至可以说,对地方权力的尊重,变成了波斯国王能够专制的前提。彭小瑜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质疑,在波斯帝国身上具有了相当程度的真理性:“民主化和以相当程度的中央集权为特征的高效率政府是政治现代化的两个主要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在人类历史上,真正有效率的中央集权政府要到近现代才出现,其稳定形态是民主政府。”他借用索撒尔的理论,指出“前现代国家在‘仪礼’的层次上可以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在‘政治行为’的层次上是地方自治的、分裂的,即具体的、实际的行政管理主要是各地自理的,不受中央太多牵制”。彭小瑜尤其告诫我们,且不可把对于近代民族国家的思考套用于古代社会,“把古代历史现代化”。(105)

那么,如何理解波斯不断强调国王的无上权威,或者说波斯国王不断宣扬的自己乃王中之王,天下四方共主的论调?这需要我们考虑古代国家进行统治的意识形态。要维持波斯庞大帝国的统一,需要国王的无上权威,也需要大一统观念的存在:它是国王体现自己对全国至高无上权力的理论前提,有助于保持中央政府政令的施行,更是庞大帝国存在的思想和文化基础,“大一统中央集权观念在传统社会长盛不衰,并且成为前现代政治文化的核心,是因为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需要,——传统政治既有赖于比中央政府更有效率的地方自治,又离不开在很大程度上是虚设的中央集权”。因此,“传统社会政治文化的特点是通过极力肯定大一统中央集权的正当性来强化政治统治本身的正当性”。(106)波斯大王不断强调他作为天下四方之王的地位,并且通过多种途径,把波斯大王打扮成天下第一公正与伟大之人,一方面固然是自苏美尔时代以来的传统,(107)另一方面,确实是需要给那个政治形态、经济结构与文化传统都颇为不同的庞大帝国,创造一个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共主形象,宣扬帝国的声威,保持帝国名义上和实际上的统一。波斯国王登基之时,不但要在波斯人传统的登基地帕撒加戴举行仪式,而且要到巴比伦或者埃及分别加冕为埃及王和巴比伦王,同时又要自称“众王之王”、“各省之王”,也让我们在他们极力强调的大一统中,看到了地方因素的作用。这种矛盾的统一体,也许是古代不少帝国的共同特征。虽然彭小瑜的主要假想论敌是传统中国的中央集权论者,但如果应用到波斯帝国,大概同样是正确的。

注释:

①《世界上古史纲》编写组:《世界上古史纲》(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26—227页。

②李铁匠:《古代伊朗历史与文化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0—101页。

③吴于廑、齐世荣总主编,刘家和、王敦书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85页。由齐世荣总主编、杨共乐、彭小瑜主编的《世界史》(古代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大体继承了这个看法,认为大流土改革“加强王权,确立了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第88页)。

④晏绍祥:《世界上古史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7页。

⑤李铁匠编译:《古代伊朗史料选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51、56页。

⑥关于希罗多德这段记载的讨论及其与波斯历史的关系,请见笔者已出版的《西方历史中的古典民主与共和传统》(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章。

⑦关于希腊人的东方主义,见黄洋:《古代希腊罗马文明的东方想象》,《历史研究》,2006年第1期。

⑧[美]奥姆斯特德著,李铁匠译:《波斯帝国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其中第9章至第15章讨论了波斯王权的方方面面,但并未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

⑨J.M.Cook,The Persian Empire,London:J.M.Dent and Sons,1983,p.76.

⑩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trans.by Peter T.Daniels,Winona Lake,Indianna:Eisenbrauns,2002,pp.165-511.

(11)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5,p.681.

(12)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697 and 699.

(13)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701.

(14)吴于廑:《吴于廑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0—51页。

(15)遗憾的是,波斯人自己缺乏对他们的制度和历史的系统叙述,我们关于波斯帝国历史的资料,大多来自希腊人的记载,而且局限于帝国西部行省,不可避免地带有希腊人的偏见。不过,希腊人中有些人到过波斯(如色诺芬和希罗多德),有些人则在波斯生活过相当时间(如宫廷御医克泰西亚斯),有些则源自希腊人与波斯人的直接交往(如希罗多德的有关记载)。在缺乏波斯语资料的情况下,这些史料也能够部分说明问题。

(16)李铁匠:《古代伊朗史料选辑》,第35—36页。

(17)Aeschylus,The Persians,211-214.

(18)[古希腊]色诺芬著,沈默译笺:《居鲁士的教育》,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年,第408—471页。

(19)关于波斯国王的权威,请见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4,2[nd] 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p.79-84; 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255-375。

(20)希罗多德曾提到,大流士夺取权力后,7位参与政变的贵族曾约定,国王以后只能从他们7家中选择妻子。若果真如此,则表明至少某些贵族享有特权。但大流士本人似乎并未遵守这个约定。他大群的妻子中,固然有欧塔涅斯(七人之一)和戈布吕亚斯(也是七人之一)的女儿,还有已故埃及法老的女儿,但地位最重要的分别是居鲁士的女儿、巴尔狄亚的孙女和居鲁士的侄女,即选择在王室内部通婚,避免王权旁落。同时,也通过他与居鲁士女儿的婚姻,与居鲁士的血统联系起来。后来的波斯国王也大多与自己的姊妹、女儿结婚,目的无疑与大流士类似。见黄洋、赵立行、金寿福:《世界古代中世纪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83页;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687; Jack Martin Balcer,Sparda by the Bitter Sea,Chico:Scholar\'s Press,1984,pp.153-154。

(21)李铁匠:《古代伊朗史料选辑》,第54—55页。

(22)为传播国王的权力和威名,波斯帝国利用当时可能利用的一切手段来创造国王的形象,犹如近代法国的法国大臣科伯特等人打造路易十四的形象一样,波斯国王的形象,也经过多方包装。有关论述请见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165-254。

(23)大流士的原话是:“王中之王大流士、叙斯塔斯佩斯之子,致他的仆人(doulos)伽达塔斯”。有关该词的讨论,见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699; Simon Hornblower,\"Persia\",in 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

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p.54。布里昂用“家臣”(Househould staff)来称呼这些大臣,请见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258-262; 324-325。

(24)曾有学者推测,波斯国王身边可能有一个常设机构议事会,由7人组成,并且把这个议事会与大流士政变时的7个阴谋者联系起来。国王遇有重大事情,需要与这个议事会讨论。但希罗多德提供的有限的几次御前会议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因为他的成员并不固定,每次的出席者都会根据当时的需要有所不同,也许它不过是碰巧当时与国王在一起的人进行讨论的场所。但有关公元前480年是否发动入侵的讨论,表明无论其他贵族发表什么意见,其最终的决定权都在国王。因此,即使有这样一个机构存在,它也并非贵族制约王权的常规机关。所谓波斯法官的处境类似。虽然希罗多德提到,这些法官终身任职,除非犯罪,否则国王无权撤换或惩罚。但法官们就冈比西斯欲娶自己的妹妹为妻所发表的意见(在波斯,没有兄妹可以通婚的法律,但波斯法律同时规定,国王可以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实际上赞同了冈比西斯的做法),表明法官们不愿触怒国王。另有史料表明,法官的任命、是否参与审判、是否留任、是否犯罪并接受惩罚,都由国王决定。法官在做出决定后,可能还需要向国王陈明理由。所以,他们也不足以制约国王的权威。当然,在进行统治时,国王必须仰赖贵族的支持,同时却又必须控制贵族的力量。在两者的关系中,同王似乎处于主导地位。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55、466—477页;[古希腊]普鲁塔克著,席代岳译:《希腊罗马名人传》,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70—1871页;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4,p.83; 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128-129。

(25)Lloyd Lelwellyn-Jones and James Robson,Ctesia\'s History Persica:Tales of Orient,London:Routledge,2010,pp.104,187-190.

(26)[古罗马]奈波斯著,刘君玲等译:《外族名将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0—143页。

(27)例如前述埃及反叛者伊那罗斯的命运。见Lloyd Lelwellyn-Jones and James Robson,Ctesia\'s History of Persia,pp.188-189。

(28)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322-323.

(29)刘健详细追溯了古代西亚国家的发展历程,认为阿卡德王国已初步建立了专制王权和官僚体系,到古巴比伦王国,专制王权和官僚体系已经成熟。见徐建新等著:《世界历史》(第9册),《古代国家的起源和早期发展》,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64页。

(30)如库克注意到的,公元前480年远征希腊的军队统帅中,有一半以上是国王的直系血亲(包括那些以婚姻联系在一起的),波斯帝国正在变成一个阿契美尼族的帝国。见J.M.Cook,\"The Rise of the Achaemenids and Establishment of Their Empire\",in Ilya Gershevitch 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Vol.2,The Median and Achaemenian Period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280。

(31)典型例子出自波斯帝国后期,如宦官巴戈亚斯和太后帕吕萨提斯。前者操纵了3个国王的废立,后者为了给自己宠爱的儿子小居鲁士复仇,曾毒死王后,处死库那克萨战役的功臣。见[古希腊]普鲁塔克著,席代岳译:《希腊罗马名人传》,第1845—1872页。那里把“阿塔薛西斯”翻译成了“阿塔泽尔西兹”。

(32)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4,pp.79-80.

(33)中国学者中,金寿福首次使用这一概念,并指出国王在不同行宫的居住既与气候变化有关,更通过盛大的礼物交换仪式表达君臣之间以及宗主与附属地区之间的友好关系。见黄洋、赵立行、金寿福:《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第188页。

(34)最为典型的例证当然发生在波斯帝国末期,公元前5到前4世纪波斯总督的不断暴动,是国王与贵族关系紧张最为极端、也是最为明显的表现。

(35)[古希腊]色诺芬著,沈默译笺:《居鲁士的教育》,第466—467页。

(36)[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36页。

(37)[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227、247页。

(38)他明确提到的有巴克特里亚总督达达尔希什和阿拉霍西亚总督维瓦纳。见李铁匠:《古代伊朗史料选辑》,第43、44页,并请见Ilya Gershevitch 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Vol.2,p.268。

(39)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351.

(40)自公元前479年到公元前4世纪初约100年中,赫勒斯滂的弗里吉亚先后更换了3个总督,但都属于阿尔塔巴努斯及其后代。公元前334年在格拉尼科斯河统兵抵抗亚历山大的总督,如阿萨米斯、罗米色瑞斯、帕提尼斯、尼法提斯、斯皮色瑞达提斯和阿西提斯等,也都是波斯人。见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339; [古希腊]阿里安著,李活译:《亚历山大远征记》,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8页。

(41)关于希斯提埃伊欧斯,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395—396页。戴马拉托斯似乎在大流士立薛西斯为王储时提出过参考意见,但希罗多德随后就说,“我以为即使没有这个建议,克谢尔克谢斯(即薛西斯)仍会成为国王,因为阿托撒握有绝对的权力。”见同前书第463—464页。地米斯托克利情况比较特殊。据说国王阿塔薛西斯得到地米斯托克利之后非常高兴,以至于夜间睡觉时三次喊出“我得到了雅典人地米斯托克利”,但普鲁塔克的行文表明,国王仅仅是在希腊问题上需要他的帮助。一段时间里,由于国王顾不上希腊事务,就让地米斯托克利赋闲。见[古希腊]普鲁塔克著,黄宏煦等译:《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67页。

(42)[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249—251页。

(43)[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469—477、489—490、652—653页。

(44)[古希腊]修昔底德著,谢德风译:《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01页。

(45)Diodorus Siculus,Library of History,IV.12.3-4,trans.by C.H.Oldfather,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379-383.

(46)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339.

(47)关于总督大叛乱,见[美]奥姆斯特德著,李铁匠译:《波斯帝国史》,第495—511页。

(48)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676; 奥姆斯特德的《波斯帝国史》第508—509页提到,瓦解总督大叛乱的,可能正是该家族的阿塔巴佐斯。

(49)[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357页。

(50)关于公元前4世纪初希腊与波斯之间的外交往还,见D.M.Lewis,Sparta and Persia,Leiden:E.J.Brill,1977,chs.4-5; 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chs.4,6 and 7。

(51)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340.

(52)[古希腊]色诺芬著,沈默译笺:《居鲁士的教育》,第466—467页。译文有改动。

(53)[古希腊]色诺芬著,沈默译笺:《居鲁士的教育》,第422—423页。

(54)Simon Hornblower,Mausolus,Oxford:Clarendon Press,1982,pp.149-150; 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344.

(55)[古希腊]色诺芬著,沈默译笺:《居鲁士的教育》,第468—469页。

(56)[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2、20—22页。

(57)如米底总督阿尔塔瓦希尔、帕提亚总督叙斯塔斯佩斯(大流士的父亲)、阿拉霍西亚总督维瓦那等。见林志纯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83—187页。

(58)[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250页。

(59)Ilya Gershevitch 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Vol.2,p.268; 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345.

(60)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324-338.

(61)[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250—251页。

(62)[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2、4页。

(63)如达塔麦斯被自己的儿子检举,见[古罗马]奈波斯著,刘君玲等译:《外族名将传》,第135—137页。

(64)Simon Hornblower,Mausolus,pp.146-147.

(65)[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2页。

(66)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pp.272-279.

(67)马尔多尼乌斯的做法显然并不一定符合时任总督阿尔塔普列涅斯的意思,因为就在前一段,希罗多德提到,阿尔塔普列涅斯将小亚细亚希腊人城市代表召集到萨狄斯,要求他们不得再相互战争,并且按时交纳贡赋,并无片言论及政治上的其他变革。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418—419页;[古希腊]普鲁塔克著,黄宏煦等译:《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第266页;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pp.211-213。

(68)Simon Hornblower,Mausolus,pp.141-157.

(69)[古希腊]修昔底德著,谢德风译:《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640—649、657页。

(70)[古希腊]修昔底德著,谢德风译:《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下册),第661—678页。

(71)万人军穿过亚美尼亚时,途遇波斯将领提里巴佐斯。他与万人军签订了一份条约,条件是他不会加害希腊军队,希腊军队不焚毁房舍,但可以取用所需要的一切军需。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协议基本为波斯人遵守。提里巴佐斯仅仅率兵尾随,并不交战。这个事例间接佐证了波斯总督在外交和军事行动上的自主权。见[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97页。

(72)Xenophon,Hellenica,I.5.1-8; II.1.8-15,trans.by Carleton L.Browns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18.

(73)[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3页。

(74)Xenophon,Hellenica,I.2.1,8-9.

(75)[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100—103页。

(76)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p.51.

(77)[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355—356页。

(78)帕罗斯人选择那些农庄耕作良好的人掌握权力,并命令其他人服从这些人,从此在米利都恢复了和平。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356页。

(79)当米尔提亚德斯提议希腊人接受西徐亚人提出的条件,摧毁浮桥并撤回希腊时,希斯提埃伊欧斯特别提醒在场的诸位僭主。他们的权力源自波斯的支持。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318—319页,(下册)第348、353—354、356—357页;Alan M.Greaves,Miletos:A History,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2,p.96。

(80)[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501—503页。

(81)[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405、418页。

(82)[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2页。

(83)Xenophon,Hellenica,IV.8.5.霍恩布洛尔的看法请见Simon Hornblower,\"Asia Minor\",in 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pp.209-233。

(84)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pp.312-316.

(85)库尔特似乎认为,总督官邸设有完善的行政机构,并且对地方共同体享有绝对权力。但她并未提供总督府官僚机构的详情,而我们拥有的证据,并不足以支持这样的论断。见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p.690-691。

(86)巴尔策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认为在总督之下另有系统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各个城市中有波斯人直接任命的将领和统治者。希罗多德确实提到,在塞斯托斯、库麦、埃昂、勒姆诺斯和多利斯库斯等地,都有波斯人任命的官员,并且明确言及在发动远征之前,“在色雷斯和海列斯彭特的到处就都设置太守了”。不过这个情况是否可以应用到帝国全部,或者说在帝国时代一直如此,肯定有疑问,因为希罗多德明确言及那只限于上述两个地区,而且是在远征之前设置的。他后来提到的例证,有些虽然属于战争之后继续的存在,但他们显然因军事行动需要特意设置,因此很可能是临时措施。库克已经指出,库麦太守(hyparch)的设置,可能是因为当地为波斯舰队集结地。其他如埃昂、多里斯库斯等地,则因为刚被征服,并且遭遇到希腊人的军事威胁,需要指挥官。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355、482、506、543页;Jack Martin Balcer,Sparda by the Bitter Sea,pp.175-176; Ilya Gershevitch 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ran,Vol.2,p.272。

(87)波斯帝国肯定存在某种程度的官方文书档案,可能也有王家编年史之类的记录,但在当今的波斯文献中,除少量波斯王家铭文涉及政治制度和政治运作、波斯波利斯文书表明波斯帝国维持着庞大的实物再分配系统外,这类史料几乎都“失踪”了,导致我们只能主要依靠希腊人的记载。而希腊人的兴趣,主要是与他们有直接关系的西部行省,特别是小亚细亚地区,偶尔涉及宫廷内部的斗争。对于帝国东部和南部行省地区,尤其是那里的总督与国王的关系,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关于波斯帝国可能存在官方档案与编年史的记载,请见《圣经·旧约》《以斯拉记》,中国基督教协会新标准修订版,新标点和合本,第707页(关于居鲁士下令修建耶路撒冷圣殿的诏令);《以斯帖记》,第752页(国王深夜阅读王家编年史和文献)。关于波斯帝国史料偏向的一般讨论,请见Pierre Briant,From Cyrus to Alexander,pp.5-9; J.M.Cook,The Persian Empire,pp.11-24。

(88)David M.Lewis,Selected Papers in Greek and Near Eastern History,edited by R J.Rhod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p.325-331,345-361; David.M.Lewis,Sparta and Persia:Lectures Delivered at the University of Cincinnati,Autumn 1976 in Memory of Donald W.Bradeen,Leiden:E.J.Brill,1977,pp.3-26; Jack Martin Balcer,Sparda by the Bitter Sea,pp.123-125.

(89)据希罗多德(《历史》下册,第608页)记载,当薛西斯自希腊渡海返回亚洲时,途中遭遇风暴,船夫建议减轻船上的重量,于是一些波斯贵族为了拯救他们的大王,自愿跳入大海,船只得以安然返回。此事或许属于虚构,却反映了希腊人有关波斯王权的观念。

(90)希罗多德记载的从小亚细亚的以弗所经萨狄斯到苏萨的道路名气最大。但波斯帝国的道路绝不只有那么几条。波斯人利用亚述和巴比伦时代留下的道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以苏萨和波斯波利斯为中心的道路网,分别通向帝国不同地区。一些新征服的地区,例如色雷斯等地,也修建了道路系统(包括架桥和开凿运河),见Jack Martin Balcer,Sparda by the Bitter Sea,pp.177-178; N.G.L.Hammond,\"The Expedition of Xerxes\",in 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4,pp.526-527,538-539。

(91)波斯贵族在巴比伦、小亚细亚、埃及和腓尼基等地都曾拥有封地,一些希腊人,例如地米斯托克利、戴玛拉托斯、希庇阿斯等,也曾被赐以封地,而且直到公元前4世纪一直保有那些封地。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237页;[古希腊]色诺芬著,崔金戎译:《长征记》,第7页;Jack Martin Balcer,Sparda by the Bitter Sea,pp.179-180。

(92)[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480—481、484、608页,大流士做出过类似的裁决。当欧伊巴佐斯要求大流士免除自己一个儿子的兵役时,大流士下令将此人三个儿子全部处死后留在了当地。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第289页。

(93)在中国学术界,最为系统地讨论王权与专制主义关系的,是施治生、刘欣如主编的《古代王权与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该书虽然将早期王权与成熟的王权以及专制主义区分开来,但并未专论波斯。不过该书对专制主义标准的讨论,很给人启发。就该书列举的专制主义需要具备的6个基本特征而言,波斯的王权无疑都具备。然而在那里,似乎也没有注意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区别。易建平虽然注意到早期国家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的不同,但他似乎忙于与谢维扬论战,反而没有能够说明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联系和区别。见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29—343页。

(94)P A.Brunt,\"Introduction\",in Arrian,Anabasis of Alexander,trans,by R A.Brunt,Vol.1,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p.lxiv.

(95)David M.Lewis,Sparta and Persia,p.25.

(96)Amelie Kuhrt,The Ancient Near East,Vol.2,pp.690-692.

(97)例如公元前499年小亚细亚的希腊人起义时,第一个攻击目标就是萨狄斯。

(98)如在埃及南部,见Amelie Kuhrt,The Persian Empire:A Corpus of Sources from the Achaemenid Period.London:Routledge,2007,p.852。

(99)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4,pp.103-104.

(100)[英]迈克尔·曼著,刘北成、李少军译:《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06—307页。

(101)波斯人允许犹太人修建圣殿、过逾越节,注意维护犹太人的宗教信仰;对于埃及,则允许当地保留自己的法律和宗教;对于米利都,国王曾严厉谴责当地总督对阿波罗神庙征税的行为;小亚细亚等地也大体保持着自己的风俗和习惯。语言的多样性可以说是波斯帝国多样性最为明显的表征。贝希斯敦铭文系用三种不同文字公布,小亚细亚克桑托斯一份当地人的铭文,分别使用了吕西亚语、阿拉米语和希腊语三种不同文字。波斯国王发布诏令之时,需要使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颁布,并且送交“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关于克桑托斯的三语铭文,见Amelie Kuhrt,The Persian Empire:A Corpus of Sources from the Achaemenid Period,pp.859-862; 关于埃及等地仍保持自己法律和宗教等的文献,见该书第849—857页;关于国王诏令用多种文字颁布的记载,见《圣经·旧约》,《以斯帖记》,第750页。

(102)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4,p.105.

(103)[英]迈克尔·曼著,刘北成、李少军译:《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第307页。希罗多德借戴玛拉托斯之口所说的话,体现了希腊城邦对公民较波斯国王对臣民更大的权力,“他们(即希腊人)虽然是自由的,但是他们并不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自由的。他们受着法律的统治,他们对法律的畏惧,甚于你的臣民对你的畏惧。”作为证据,那就是希腊人面对敌人时,无论对手多么强大,他们都绝对不能逃跑。见[古希腊]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下册),第505页。

(104)John Boardman et al.eds.,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6,p.51; id.,Vol.4,p.104.

(105)彭小瑜:《中西历史比较研究是否可行?——由刑罚的宽免说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可疑》,《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不过,彭小瑜可能忽略了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国家如雅典、斯巴达和罗马等国家集权的程度,或者说是动员自己国家资源和公民的能力。

(106)彭小瑜:《中西历史比较研究是否可行?——由刑罚的宽免说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可疑》,《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

(107)最早自称“天下之王”的可能是苏美尔早王朝第三的国王恩沙库沙那,阿卡德的萨尔贡继之,此后似乎成为传统。国王们都会在自己本国的国王头衔之外,添上一串其他地区国王的头衔,得意者会称自己为“天下之王”,见杨达悟、杨炽:《美索不达米亚王权的兴起》,载施治生、刘欣如主编:《古代王权与专制主义》,第58页;James B.Pritchard,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ed to the Old Testament,3[rd] ed.,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9,p.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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